外观设计:清楚表达、优先权

清楚表达

申请人在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时候,一般会提交产品上、下、左、右、前、后等六个方向的视图(六面正投影视图)或六个方向的照片。而且,在某些视图通常不容易被观察到或者存在几个视图镜像相同的情况下,申请人还可能会省略掉部分视图。

因此,很多时候申请人或代理师会认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所需[……]

继续阅读

外观设计:色彩保护、单一对比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中的色彩保护

色彩的选择是否司空见惯,是否足以对产品的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影响,是对于外观设计中色彩是否需要作为区别于在先设计的重要因素,是否能够和在先设计形成明显区别的关键。

外观设计包括:形状、图案、色彩等三要素。

通常认为外观设计的重点在于形状上的创新,因此形[……]

继续阅读

外观设计:视图错误、细节瑕疵

外观设计专利各个视图,是否能够清楚地表现出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等方面的设计,对于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至关重要。因此,要求外观设计专利的照片/图片应当准确展示的产品对应视角的准确图像,以确保在实际工业应用中能够按照外观设计生产出与之对应的产品。

如果外观设计照片或图片存在视图错误[……]

继续阅读

外观设计中相似设计的判断主体及设计空间

外观设计中相似设计的判断,需要综合考虑产品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是否相近似,以及相应产品在其所处的销售场景、使用环境中是否具有较大的设计变化空间。只有充分考虑一般消费者的一般判断力,以及产品设计过程中能够调整变化的设计空间大小,才能最终正确无误的判断外观设计是否属于相似设计。

判断主体

《审[……]

继续阅读

外观专利客体与保护

最新的《专利法》第二条第3款规定了外观专利的保护范围限制: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以往《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仅限于产品的整体外观设计,其载体必须是产品整体。而近年来,消费者对于产品外观设[……]

继续阅读

外观设计专利中断裂线画法作图风险

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实践中,外观专利申请过程中,对于具有细长结构的外观产品的部分视图,为了避免因为保持原始比例导致部分视图过长,无法有效展示各个部分的细节,一些申请人会采取断裂线画法。通过省略细长物品的部分重复图[……]

继续阅读

从网络销售平台看外观专利的价值

摘要:网络销售平台收到平台在售产品侵犯专利权的投诉,经过快速初步判断,会快速下架相关被诉侵权产品,使得某些外观专利对于网络平台销售竞争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新型快消品创新公司需要重视专利布局规划以及风险排查。

移动网络技术快速发展,消费者购物习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手机购买自己喜欢的[……]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