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指南》规定:
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应当基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知识和能力进行评价。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也可称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是指一种假设的“人” ,假定他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 如果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技术手段,他也应具有从该其他技术领域中获知该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的相关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
设定这一概念的目的是为了统一审查标准,尽量避免审查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
怎么判断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各国审查过程中都在讨论的问题,实际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只能是一种假想中的人,没有人可能真的完全掌握申请日以前的全部技术知识。
为了便于评价专利的“创造性”,需要注意:
假想,会全部普通知识,能获得现有技术(对比文件),采用普通实验手段,没有创造力。
通过尽可能调研现有技术现状,对现有技术进行分析研究,可以最大程度实现“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模仿,基于模仿的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视角去预判发明专利方案的创造性,可以最大化达成专利创造性准确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