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清楚表达、优先权

清楚表达

申请人在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时候,一般会提交产品上、下、左、右、前、后等六个方向的视图(六面正投影视图)或六个方向的照片。而且,在某些视图通常不容易被观察到或者存在几个视图镜像相同的情况下,申请人还可能会省略掉部分视图。

因此,很多时候申请人或代理师会认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所需要的材料最多只需要六视图,这是一种非常具有迷惑性的错误想法。

《专利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专利法原文的规定,并没有限定必须使用六视图,也没有规定只需要使用六视图。法条原文的限定是“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当仅提供六视图或照片,不足以达到法条基本要求的情况下,申请人应当根据产品的实际外观设计情况,提交必要的立体图、剖视图、局部放大图等辅助视图,帮助外观设计申请文件“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外观。

优先权

最新修订的专利法增加了外观设计优先权,以往只有外国申请人能够将外观在先申请的外观设计要求优先权,中国申请人并不能要求本国优先权,经过修法使得国内申请人获得了和外观申请人平等的外观设计优先权权力。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外观设计要求优先权的,需要满足“相同主题”相同外观设计,在后申请的外观设计要求保护的产品应当在在先申请中清楚的表示,即在后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清楚地展示在在先首次申请图片中。如果外观设计方案发生了变化,那么在后申请并不能获得优先权,且可能受到在先申请公开的设计方案影响。

在后外观设计申请提出后,先外观设计申请被自动撤回,专利保护期以在后申请为准,并没有延长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期限[1]。但是,就专利实际发生效力而言,通过外观设计优先权使得保护期开始计算时间延后6个月,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更好的发挥保护作用还是有一定意义的。如果考虑到外观设计更新周期加快,这种保护期计算时间的延迟的价值就大大降低了。

所以,外观设计优先权的实际应用场景更多是相似设计申请、局部外观设计等补充申请。因为,在先申请已经要求保护特定的外观设计点,直接将其他相似设计申请专利可能无法获得授权。如果要求本国优先权将在先申请撤回,这样相似设计就可以作为一个整体纳入单件外观设计专利中进行保护。

参考:

[1]《知识产权杂志》,2022,张韬略,论外观设计本国优先权制度的功能及其局限性。

发布者

陈明龙

从业10+年的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这里是陈明龙的私人网站,主要记录一些知识产权相关的学习笔记、工作经验总结、知产热点时事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