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中断裂线画法作图风险

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实践中,外观专利申请过程中,对于具有细长结构的外观产品的部分视图,为了避免因为保持原始比例导致部分视图过长,无法有效展示各个部分的细节,一些申请人会采取断裂线画法。通过省略细长物品的部分重复图案,使得图案的其他部分不会因为过度拉长或变细,无法有效展示。但如果省略部分为不规则图案,则有可能导致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不清楚。

案例:
发明创造名称:墙角线灯
专利号:201830087195.7
申请日:2018年03月09日
授权公告日:2018年11月30日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案就是这样的情况。

涉案专利附图显示,墙角线表面采用具有天然石材纹理的设计造型,由于墙角线本身属于细长结构,申请人对墙角线进行了断裂线画法处理。

无效宣告请求人,提出该外观设计专利,省略部分的内容具有明显图案,且属于外观专利要求保护的范围,省略这一部分视图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专利权应无效。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涉案专利图片中产品的外观设计不清楚。具体理由是,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以照片上表现出的部分为准,形状及表面图案均属于涉案专利要求保护的范围。墙角线产品表面图案是明显的花纹图案,属于涉案专利要求保护的范围。
采用采取断裂线画法处理以后,相关视图的图片未能完全充分的展示产品表面图案。而墙角线表面的岩石纹理属于不规则、不连续图案,一般消费者无法确定采用省略方式表示的不规则图案的具体内容。因此,采用自然断裂线画法属于瑕疵,相应视图无法清楚表示表面图案特征。
最后,专利权人申辩认为该岩石纹理是不容易观察的部分,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墙角线产品表面纹理是在通常使用环境中,容易为一般消费者观察到的部位,对外观具有显著影响。墙角线表面的纹理是应当充分展示,而不应采用断裂线画法省略。
综上,对于显著视图中具有特定自然纹理,属于不规则、不连续图案,不具有明显规律,不能通过断裂线画法进行省略处理。否则会导致专利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相关案例,(2023年7月9日)尚在审理中,请继续关注后续…

发布者

陈明龙

从业10+年的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这里是陈明龙的私人网站,主要记录一些知识产权相关的学习笔记、工作经验总结、知产热点时事分析等。